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

【新聞】入境旅客申報檢疫119件,極大多數不合格

【轉載自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更新日期:2008/10/01】

針對今日(十月一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處三千元以上罰鍰之首日執行成果,防檢局表示已接獲旅客申報檢疫案件119件,並截獲農畜產品166公斤,因旅客配合良好,尚無未申報受罰之案例。

防 檢局指出,經該局大力宣導及媒體的協助報導,今日執行之入境旅客所攜帶動植物產品檢疫措施成效良好,截至今日下午4點為止,返臺或來臺觀光之旅客,向防檢 局或海關申報農畜產品檢疫的案件共計 119 件,全數屬於不可攜帶入境之農畜產品,包括豬肉鬆、豬肉乾、牛肉乾、香腸、肉粽、臘肉、烤鴨、鴨舌、肉鬆蛋捲、火腿三明治等動物產品,及蘋果、香蕉、梨、 檳榔、柑桔、芒果、葡萄及活植物等植物產品,總重量計129.4公斤,另經由旅客主動丟棄於棄置箱之農畜產品亦達 36.8公斤,包括肉包、熱狗、鮮果實等。

防檢局說,前述所截獲之農畜產品均依檢疫規定辦理銷燬,由於旅客已申報檢疫,並無逃避檢疫之情形發生,因此尚未有旅客受到裁處,但該局仍將持續加強檢疫把關措施,並請入境旅客確實注意配合,以免被罰。

為防範口蹄疫、禽流感、番石榴果實蠅等重大疫病害蟲隨旅客攜帶之動植物產品入侵,防檢局仍積極呼籲返臺或來臺觀光之旅客,切勿攜帶任何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如有則應主動向防檢局或海關誠實申報或於入關前丟棄於農畜產品棄置箱,以維護臺灣農畜產業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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