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 星期三

【新聞】外交部說明入英遭拒個案 提醒民眾注意

【轉載自 中央通訊社 更新日期:2009/05/12 12:30 】
英國自3月3日起給予台灣民眾赴英6個月內非工作性質的免簽證,迄今發生零星入英遭拒案例;外交部今天表示,個案已通知旅行業者提醒注意,讓民眾了解可能遭拒入境態樣。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說,依照各國通例,入境遭拒的主因有5種,包括「未出示文件證明或無法明確回答移民官詢問來訪的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目的入境,卻從事不符免簽證規定的活動」、「曾經在受訪國逾期停留或曾有不良紀錄」、「使用偽造或變造護照」、「曾有申請簽證被拒紀錄」等。

他指出,決定核發簽證及是否給予入境許可是各國主權行為,實施免簽證的國家,外國旅客入境時仍須依照相關規定審查。台灣民眾雖然不必再辦非工作性質的赴英簽證,但仍須將證明文件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行李裡,這些文件包括來回機票、財力證明、由拜訪企業或邀請單位提供的信函、學校信函等。

外交部歐洲司長洪慧珠則說明近兩個月來國人赴英遭拒入境的個案情況,並已通知旅行業者提醒注意,讓民眾了解可能遭拒入境的各種情況。

她說,吳姓民眾持1年語言學校通知單免簽入境時,英國移民官員認為與免簽入境就學語文不得超過6個月的規定不符,因此拒絕入境。王姓民眾以免簽入境參加學校補考,但未攜帶學校通知考試信函,且上一次是持觀光簽證入英就讀,不符簽證許可目的,因此遭英國拒絕入境。

另外,何姓民眾3月下旬赴英時曾遭查獲行李中帶有水果刀,經海關面談具結後入境,但何姓民眾4月上旬再次入境英國時,行李中仍攜帶水果刀,英方認為訪英次數頻繁且多次攜刀,因此拒絕入境。

洪慧珠指出,台灣民眾享有赴英6個月內非工作性質的免簽證待遇後,英國通知駐外大使館注意有無中國旅客持用台灣護照以免簽證方式赴英的可疑案件,日前就有一名台灣民眾因樣貌與護照相片落差太大,而被杜拜移民局留置,最後也未能入境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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